根据学校“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师研〔2023〕5 号)和“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师研〔2023〕6 号)相关要求,2023级研究生需完成开题答辩、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工作安排
(一)开题涉及学生
所有二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安排
硕士生不晚于第三学期,博士生不晚于第四学期的4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导师组自行决定。
(三)开题组织与实施
1.开题工作由各学科组或导师(组)自行安排。博士生开题论证小组由5-7人组成,小组成员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硕士生开题论证小组由3-5人组成,小组成员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注意: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所指导学生的评定。
2.开题报告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不通过者,须重新进行开题,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后,3个月后可重新开题。
(四)需提交的材料
1.需提交纸质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学生本人、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需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2.纸质版开题报告由各专业小组长收齐(附学生名单及开题结果),交至格物楼3107党政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盖章存档。
(五)材料提交时间
第四学期4月30日前
二、中期考核工作安排
(一)中期考核时间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4月份前完成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六学期4月份前完成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组织与实施
1.评委组成
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科组或导师(组)自行安排,博士生中期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小组成员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硕士生中期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小组成员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注意:指导教师不担任自己学生的中期考核评委。
2.成绩组成
研究生思想品德(20分)、课程学习(20分)、科研能力及研究进展(60分),以上分数均由答辩组评委给出。(思想品德不合格名单可向学工组咨询;课程学习可参考学生成绩单,学分修满即可获得满分20分)。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可根据论文研究进展等情况于3个月后重新申请中期考核。
注意: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高于考核基数的20%。
(三)需提交的材料
1.需提交纸质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纸质版双面打印),学生本人、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需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2.各专业小组长收齐纸质版考核表(附学生名单及考核等级),交至格物楼3107党政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盖章存档。
(四)材料提交时间
第四学期4月30日前(博士于第六学期4月30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开题报告组长由考核小组确定,导师不得代签;
(二)中期考核“优秀”等级为硕博连读选拔的必要条件,请各考核组遵照不高于考核基数20%的要求,合理给出“优秀”等级;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研究生院相关政策文件: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http://newyjs.snnu.edu.cn/info/1020/13601.htm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http://newyjs.snnu.edu.cn/info/1020/13602.htm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