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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始建于1951年春,1996年12月生命科学学院成立。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12人,其中教授50人,副教授53人。学院拥有动物学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生物学、生态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中药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生物)硕士点和学科教学(生物)、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生物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及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学院平台优势突出,建有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药用资源与天然药物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生物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25年,学院计划引进多名高层次人才、常规补充10名教学科研人员、1名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以及若干名博士后,真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士加入学院。

一、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

特聘岗位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型为杰出人才特聘岗位,分为A1、A2两个层次;第二类型为领军人才特聘岗位,分为A1、A2两个层次;第三类型为青年拔尖人才特聘岗位;第四类型为学术骨干人才特聘岗位,分为A1、A2两个层次;第五类型为青苗人才特聘岗位,分为A1、A2两个层次。

(一)申报条件

岗位类型岗位层次年龄要求备注
杰出人才A1不超过7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A2
领军人才A1不超过52周岁
A2
青年拔尖人才/不超过37周岁
学术骨干人才A1不超过47周岁
A2不超过37周岁
青苗人才A1不超过32周岁
A2

(1)遵纪守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恪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职责。

(2)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3)具有相应岗位水平或突出业绩成果,具有持续创新的能力,并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

(4)原则上应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能够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二)支持条件

特聘岗位人员按事业编制聘用,并根据岗位层次提供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薪酬按月发放,奖励绩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购房补贴;子女享受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全过程优质教育资源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常规补充教师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一)申报条件

1.常规补充教师

学科招聘人数
引进副高及以上准聘教师
动物学、植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态学、中药学37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独立撰写学术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2.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学科招聘人数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1

(1)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对于从中学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对于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组专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育部各类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中小学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二)支持条件

1. 常规补充教师(含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引进副高及以上的,按事业编制聘用;副高以下的实行“准聘-长聘”管理。符合进站条件的准聘教师,来校后同时办理进站手续,进入本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合作研究,按准聘教师与博士后双重身份管理。

2. 薪酬待遇按照所聘岗位等级确定,奖励绩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

3. 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 子女享受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全过程优质教育资源。

三、博士后

(一)招收条件

招收学科招聘人数
生物学、生态学若干

1. 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潜力,已具有较高水平的业绩成果。

(二)在站期限

在站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快在站满21个月可申请出站。

(三)支持条件

1. 薪资待遇:根据出站考核业绩情况,年薪15-30万元/年(税前)。获得国家经费资助的博士后,在国家经费资助基础上享受学校配套年薪支持,年薪最高可达50万。学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约5万元/年(跟随政策调整)。

2. 科研支持: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 住房待遇: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按规定享受租房补贴(1300元/月,跟随政策调整)。

4. 子女入学: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5. 职称评审:到校工作满三个月可直接认定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可参评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6. 职业发展:在站期间符合条件可申请准聘教师岗位,获聘后在站产出成果计入准聘期,准聘起始日期按入站之日起算。准聘聘期考核通过后纳入长聘管理。特别优秀者,可按人才引进申请留校。

四、招聘程序及考核方式

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类人员招聘程序见附件1。博士后申请者须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向流动站提交进站申请经流动站、学院考察后,报学校、省博管办审批。

请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简历(包含详细的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近期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至指定邮箱,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筛查后,学院将指派专人联系应聘人员,以通知具体的考核方式。邮件主题:姓名+应聘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9-85310266转802

邮编:710119

E-mail:skybgs@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