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核对就业信息,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按照通知核对)
2017届全体毕业生:
为了确保派遣信息准确无误,就业中心定于20号开展第二次派遣方案核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全体2017届毕业生(含升学、出国出境、定向、委培、在职及未就业毕业生)
二、核对时间
2017年6月20日0时至18时
三、核对方式
毕业生登录就业网(http://job.snnu.edu.cn/),进入核对就业方案版块,查看个人就业信息内容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者,按照附件模板提交修改申请。
四、核对内容
本次核对主要核对以下两部分:
1、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即网页显示的专业方向)、培养方式、学制、生源所在地;
2、就业信息: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电话。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17年6月19日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以及修改申请制定。
(二)第一次核对过程中部分毕业生提出的修改申请因不符合派遣规定或各省区要求而被拒绝,请不必重复申请。
(三)根据公安处户籍科要求,“户口签往地址”必须与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一致,故不再列入核对列表中。如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毕业生可具体咨询公安处户籍科,并向户籍科提交相关证明。
(四)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学信网信息为准,目前就业网上所有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与学信网保持一致。
(五)就业方案原则上与协议书保持一致,如单位有特殊要求,尽量请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免费师范生就业计划按照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毕业生的就业计划按照原定向省区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派回生源地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参照各省区回生源地派遣的具体要求制定;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就业计划按照原定向委培单位制定;录取为非定向的升学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详情见“关于核对2017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通知 http://job.snnu.edu.cn/news/view.asp?id=40239”及附件)
(六)如核对过程中信息有误,请在6月20日下午15时之前将修改申请(附件)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就业中心;生源地有误的毕业生需同时提交生源证明材料。
就业中心咨询电话:81537961 85310321
附件:
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修订申请表(第二次核对).docx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