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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0     阅读:


各学院:

根据就业中心2016年工作计划和安排,现就做好2013级学生《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

《大学生就业指导》为必修课,18课时,1学分,开课时间为2016年3月至7月。

二、教学模式

1.10课时课堂教学(含2课时考试)由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处级干部负责,时间不少于5周,每周2课时,授课班级按80人安排。各学院要根据免费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就业特点安排内容(参考附件1)。

由于学生类别差异较大,授课时间、地点难以统一,其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确定后将“课程教学安排表”(见附件3)报就业中心、教务处备案。

2.8课时由就业中心以“就业创业大讲坛”为平台,组织报告、培训和讲座(内容见附件2)。具体安排以就业网“就业创业大讲坛”通知为准,学生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同时,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邀请、推荐相关主讲人,经就业中心同意后自行安排相关报告、培训和讲座,就业中心将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三、考试方式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成绩分两部分:

1.10课时成绩。各学院任课教师以书面试卷随堂考试,内容自拟。成绩由试卷成绩、书面作业及上课考勤组成,满分60分。

2.8课时成绩。就业中心和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报告、培训、讲座,参加一次记10分,满分为40分。学生在开课前访问就业网“就业创业大讲坛”版块发布的讲座通知,结合个人兴趣和时间选课并报名,报名成功者会生成相应的选课验证码(即二维码);上课时请同学们携带验证码,就业中心会在现场进行验证码的扫描,并自动统计扫描结果形成考勤记录。课程结束后,各学院负责人登陆就业网查询并下载本院学生的考勤记录。

3.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作为授课教师将两部分成绩汇总,形成学生的最终成绩,登录学校教务处成绩录入系统输入成绩。

四、课程教材

10课时课堂教学教师参考用书为《大学生就业指导》,主编王涛,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生不指定专用教材。

五、课程检查

就业中心将会同教务处对《大学生就业指导》考试试卷进行抽查,分析教学质量。同时,就业中心将对授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了解学生对就业政策、就业程序、就业技能掌握情况,并对教学效果做出评价。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就业中心2013年重新组织编写了《大学生就业指导》教学参考资料,内容包括课程大纲、相关教案及课件(以上相关内容和材料可在副书记QQ群共享下载),仅供各位老师课堂教学及日常工作参考。

备注:

由于学校对研究生没有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建议各学院鼓励研二学生积极参加本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教学活动,或有针对行的开展相关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就业中心也将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附件就业指导课选课报名流程.docx

教务处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