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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高洽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9     阅读:


定于2016年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期间举办中国浙江·宁波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即宁波市第十八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热忱欢迎2017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知名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来甬洽谈。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

2016年924日(周六) 8:00 - 15:00

二、洽谈会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三、洽谈会内容

通过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宁波市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紧缺人才。

拟邀请2017年毕业生7000人左右参会,组织省内外企事业单位800家(宁波市内650家,浙江省杭州、温州企业150家),推出需求在6500人以上。

四、参会对象

1、享受交通补助费的邀请对象:列入参会名单的学生,按规定由宁波市政府发给相应的参会交通补助。

根据附件1(“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学生需求专业目录”)选定2017年毕业的名本科,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填报附件3(“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邀请参会学生名单”),报名参会学生必须登录“网上高洽会”(网址:http://gph.nbrc.com.cn/person/login)注册(注册时一定要填写完整简历信息,否则审核无法通过),经核准,确认正式参会名单后生效,名单将于2016916日前反馈。

2、其他来甬参会对象:费用自理

五、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及领取办法

(一)发放标准

根据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按以下标准发放交通补助费:浙江省(宁波市除外) 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 500/人;其他地区(华东地区 浙江省除外) 800/

(二)领取办法

1、应邀参会的高校2017年毕业生,由参会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由指定负责人做好交通补助费集体领取工资。(报名参会学生必须登录“网上高洽会”注册,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人员,发放相应补助。请相关学校填报“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邀请参会学生负责人证明”(附件2)).

2、由指定负责人在2016年924日上午协助做好本校来甬参会学生名册的核对签到,来甬交通票据;9:30起核定办理相关手续,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详见附件4“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交通补助费发放通告”)。

六、交通住宿保障

(一)交通保障:宁波市区内有17、21168351356512517521529788789810970路公交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二)住宿保障:宾馆目录(附件5)

(三)带队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会议期间的食宿自理

七、协助办理事宜

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来甬交通票据;(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应聘人才入场前在场馆门口免费领取填写)。

八、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盈、叶旭明、龚婷婷、戴丽丽、胡伟

联系电话:0574-87861635、83867506871585268386755283867534

QQ群(全国高校研究生就业处):82810581

传真:0574-87861635 E-mail:nbrczx@163.com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docx

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