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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2月毕业研究生提交就业材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4     阅读:

2015年12月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年下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1228至1229到相关 部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请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将协议书于12月18日前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办理派遣手续;若协议书系6月前签订,请一并将协议书与单位出具的协议依然有效的证明材料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届时将按照协议予以派遣,否则,将按照未就业派回生源地。需要派遣的毕业生请于12月28日到就业中心处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