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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准备“201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材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3     阅读:

各培养单位及2015届毕业生:

根据陕人社发【2013】37号文件《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有关精神,陕西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将于3月底前开始,申请过程中需要生源地提供相关证明,结合学生即将放假返家的实际和2013届、2014届在毕业生补贴申请、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现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和标准

1.学籍在我校的2015届全日制毕业生;

2.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4.申报毕业生在学校初审、省人社部门终审合格后,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

二、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1.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原件(低保本或纸质证明均可)和复印件,原件将在省有关部门审核后返还;

2.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卡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按照文件规定,所提供的银行卡必须为本人的姓名开户,不允许使用父母、亲戚或者同学等的银行卡;

2.所提供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要明确显示2015年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要清楚表明享受人与申请学生之间的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关系;

3.意向申请的毕业生要在寒假期间将材料备好,后续安排和其他材料将根据陕西省的安排另行通知;

4.材料准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就业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及电话:雒朝梁 13991944222 王党13402986425。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