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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离校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05     阅读: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科学规范地安排好离校事宜,现将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程序规范如下:

一、毕业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盖有学院公章的《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以下简称《离校通知单》)

二、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到学校图书馆、后勤集团、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三、毕业生在学院学工组领取如下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一简称《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用人单位凭该证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它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除在职和升学的毕业生外,每位毕业生均须领取《报到证》。

2.《集体户口卡》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签约单位或生源地在西安市城九区的毕业生领取《集体户口卡》,其他毕业生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未迁转户口的不用领取。

3.党团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领取《中国共产党党组织介绍信》,共青团员持《团员证》办理迁转手续。

4.《教师资格证》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并获得通过的,领取《教师资格证》。

5.《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签约单位在西安市城九区的毕业生,参考以下条款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入学前未转户口的毕业生,不用领取。

签约到陕西省属或中央驻陕单位,包括在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在院学工组领取。

签约到西安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毕业生,在西安市教育局人事处领取;签约到西安市非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包括在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在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四、到学院办公室交回《离校通知单》、学生证、校徽后,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五、毕业生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