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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2     阅读:


各相关单位、2019届毕业生:

结合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和我校2019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安排,确定本科毕业生6月29日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研究生6月30日办理离校手续。为保障毕业生顺利派遣、离校,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6月13日-6月14日,毕业生登陆就创网核对个人派遣方案6月19日,符合档案保留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就创网申请档案保留6月20日毕业生登陆就创网复核个人派遣方案

(二)6月24日(星期日)开放“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http://leave.snnu.edu.cn,毕业生使用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登录查询、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6月27日(星期四)、28日(星期五)举办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四)6月29日(星期六)、6月30日(星期日)毕业生离校

(五)7月1日至2日受理毕业生离校遗留问题。

(六)7月4日开始受理应届生改派(网申)

(七)8月15日开始受理往届生改派(网申)。

二、部门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协调各部门,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中心)负责毕业生派遣方案制订、报到证发放,负责档案保留和离校后改派,代表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三)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组织培训毕业班辅导员使用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负责做好毕业教育、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评定、毕业生贷款代偿、安排毕业生离校送站以及还款确认等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做好毕业典礼相关工作。

(四)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培训教学和研究生秘书使用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负责毕业资格审定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做好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等工作。

(五)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负责办理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移及归档工作。

(六)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保卫处共同负责毕业生旧货市场管理工作;保卫处做好毕业生户口迁转,保证毕业生安全、有序离校。

(七)财务处负责毕业生学费及其它款项清理工作。

(八)档案馆负责办理毕业材料归档与毕业生档案寄送。

(九)图书馆负责办理毕业生图书资料清还、论文提交等工作。

(十)校医院负责毕业生毕业体检。

(十一)后勤第一集团负责毕业生行李托运转寄及秩序维护工作,负责验收毕业生宿舍公用物品并收回宿舍钥匙。

(十二)各毕业生培养单位负责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介绍信、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发放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障“离校查询与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系统的应用与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毕业生离校工作的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毕业生离校前纪律要求,强化毕业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生动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文明离校;要精心策划组织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活动,培养毕业生的爱校情感

(三)细化毕业生离校前的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各种证件核对领取、清点登记、发放签字等工作;要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对毕业生离校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附件:就业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doc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