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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阅读:


各培养单位及全体2019届毕业生:

按照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陕西省现已开始受理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根据陕人社发〔2013〕37号文件《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和省人才中心《关于2019年省本级求职创业补贴有关事项说明》精神,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1.学籍在我校的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

2.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毕业年度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9届毕业生。只需满足以上6个条件任意一项均可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4.本科已经享受过补贴的毕业研究生不能再次申请。

5.保研及考研并被录取学生不可申请。

6.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可获“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二、毕业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年度内是特困人员的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3),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3.残疾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3)贫困残疾人与毕业生关系证明(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或者研究生期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4),只需要填写清楚,不需要盖章,由就业中心统一到学生处和研工部盖章;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附件5);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7.申报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个人持有证明材料能证明有关事项的,可不需要出具县级以上机关证明材料;

(2)因后期审计原因,所提供银行账号必须为申请毕业生本人开户,不允许使用父母、亲戚或者同学等银行卡;

(3)申请表、证明材料A4纸打印,所有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

(4)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毕业生,必须是在一个学历范围内,如研究生如果只在本科期间获得贷款就不能申请。

三、申领发放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1.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1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交各培养单位学工组。

2.2019年1月13日1月15日,各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发送至邮箱:wangdang@snnu.edu.cn。

3.2019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就业中心进行审核、拟定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并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4.2019年1月21日向陕西省人才中心提交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

5.陕西省人社部门及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公示发放补贴学生名单。

6.发放求职补贴。

四、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指派专人(2019届毕业生辅导员)负责通知相关毕业生,审核相关材料。

2.申请毕业生和培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办理。

3.申请毕业生在递交申报材料后,如银行卡更换,请及时到就业中心联系更新。

由于陕西省人才中心要求寒假之前报送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学院和有申请意向毕业生尽快将材料准备齐,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五、联系方式

王  党:85310327

未尽事宜请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19年).xlsx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

3.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doc

4.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确认表.docx

5.建档立卡家庭证明.doc

6.2019年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xls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