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工作 > 就业政策 > 正文
关于核对2018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1     阅读:



2018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就业中心制定了我校2018届毕业生派遣方案。为了确保派遣信息准确无误,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全体2018届毕业生(含升学出国出境定向委培在职未就业毕业生)

二、核对时间

2018年6月13日0时——6月14日下午18时

三、核对方式

派遣信息采用网上核对方式进行,网址:http://job.snnu.edu.cn/,毕业生用本人用户名、密码登陆就创网,进入就业管理系统核对派遣信息。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见《2018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指南》(附件1)。

四、核对内容

本次核对主要核对以下三部分:

1、基本信息

2、联系方式

3、就业信息

每项信息都必须仔细核对,(1)有误信息直接在网上该信息对应的空白处修改,(2)空缺信息必须补充完善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18年6月11日下午18时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制定。

(二)凡是在2018年6月11日之前填报了信息但未提交材料的毕业生,统一按照未就业派遣回生源地(升学、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除外)。公费师范生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筹。

(三)单位名称和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的规则如下:

1.公费师范生“单位名称”一栏为实际签约单位,“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一栏统一按照各省区教育部门关于公费师范生的派遣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3)。

2.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毕业生“单位名称”为签约单位(已就业)或原定向委培单位(待就业),“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原定向省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4)

3.非师范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规则如下:

(1)签订就业协议或开具接收函,且需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单位名称”与“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以所签订协议内容为准。

(2)升学: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毕业生“单位名称”为实际升学学校,不签发报到证。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在职、非全日制的学生已就业者按照就业材料派遣,未就业者“单位名称”为实际升学学校,“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2)。
(3)出国出境:“单位名称”为出国后的学校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2)。
(4)灵活就业(自由职业或自主创业):“单位名称”为灵活就业的单位名称或者所从事的自由职业的工作内容,“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2)。

(四)根据学校档案馆要求,我校毕业生档案将通过“EMS标准快递”的方式进行转寄,毕业生务必要准确核对、补充完善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地址、对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五)凡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户口签往地址”一栏统一为“户口不在师大”;凡入学时户口迁入师大的,根据公安处户籍科的要求,“户口签往地址”必须与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一致。

(六)非西安生源毕业生落户西安(公费师范生除外),且需要将报到证、档案派遣至西安的,需要提交落户后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和新办理身份证的复印件(材料注明学号、专业和学院)。

(七)此次核对信息以毕业生递交的就业材料为准,部分派遣信息不清楚的可与签约单位沟通。

(八)由于此次核对涉及全体毕业生,可能在部分高峰期会出现网络较慢的情况,请同学们耐心多试几次或避开高峰期。

(九)1.如核对过程中生源地有误,请在6月14日下午18时之前修订生源信息的证明材料交至学院

2.如部分无法直接在网上修订的信息有误,请在6月14日下午18时之前纸质版的修订申请表(附件5)交至学院

3.请各学院最迟于6月15日中午12时前毕业生提交的修订材料交至就业中心

就业中心咨询电话: 81536745 81537961


附件1: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指南.pptx

附件2:2018届全国各省区派遣回生源地的要求(终版).xlsx

附件3:各省区教育部门关于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派遣要求.xlsx

附件4:2018届少民骨干派遣要求.xlsx

附件5:2018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修订申请表.docx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