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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援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5     阅读: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关于印发< 陕西省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2016〕2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校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现就2018届困难毕业生帮扶援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帮扶原则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帮扶力度,在全校上下形成良好的氛围,重点针对尚未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学业困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就业“精细化”“专业化”的精准帮扶工作,通过政策精准解读、就业过程精准服务、应聘难题精准破解、就业补贴精准发放、就业能力精准提升等方式解决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实际困难。

二、帮扶对象

尚未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其他学院认为应予以帮扶的毕业生。名额按照各单位非师范本科生和毕业研究生数量的3%左右确定,各单位可以调剂使用。

三、帮扶内容

1.院系结对帮扶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摸清每个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情况,由本单位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包干负责”,一对一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求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2.就业中心结对帮扶。就业中心负责特殊困难学生的帮扶落实,定期与毕业生联系,了解其心理状况、求职意向、以及其他情况,同时针对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制订求职计划,进行职业指导,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跟踪他们的求职过程。

3.求职专项补助。在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陕西省低保家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基础上,就业中心、学工部、研工部根据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划拨专项经费对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800元,特殊困难学生每生1500元,原则上已获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求职项目”和免费师范生不再申请。用于在求职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材料印刷费等

4.就业专场招聘会。依据学生就业意愿、自身条件,就业中心拟5月26日举办2019届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的同时举办2018届困难毕业生就业有助专场招聘会”,整合资源为毕业生提供求职信息和求职岗位。

5.建立困难毕业生动态监测库。学校、学院对困难毕业生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实时掌握学生就业进程中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100%就业,对于打算继续攻读研究生、继续准备考公务员的相关学生,查明原因,加大资助力度,做好毕业后的后续服务工作。

帮扶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6月,动员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申请、发放陕西省“低保家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2018年5月11—5月25日,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摸底、汇总尚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名单,查明未就业原因,根据就业帮扶工作的内容,按照学校要求,重新划分帮扶对象,加大帮扶工作力度

3.2018年5月1717:00前,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将求职补贴名单、需要就业中心结对帮扶名单报送就业中心西20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wangdang@snnu.edu.cn

4.2018年5月26日,举办2019届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暨2018届困难毕业生就业有助专场招聘会

5.2018年5月下旬,召开全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援助座谈会。

6.2018年6月30日,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报送未就业困难毕业生数据库。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是学校2018年资助工作与就业工作的重点,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就业帮扶工作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2.深入学生,重点帮扶。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利用晚点名、个别谈话等方式,通过电信网络平台,加强与未就业毕业生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意向和动态,切实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重点帮扶。

3.积极宣传,确保公平。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宣传学校的就业帮扶政策,做到人人知晓;同时,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每个就业困难毕业生得到有效帮扶。

就业帮扶联系人: 崔萌筱 85310327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党委研工部

20185月11日

2018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