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2017届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好的,现将2017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7年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即2017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和2014年(含)之前入学,2017年可正常毕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认定材料报送(5月22日上午12:00之前)
各培养单位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学业成绩单》(必须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加盖教务部门章)、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整理完成后统一报送至就业中心【东】206办公室审核。《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加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公章;《学业成绩单》由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提供,加盖学院及院长印章,然后在教务处盖章。培养单位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为A4纸张,并按申报专业和学号顺序整理。
申报人员必须准备与纸质照片同底板的数码照片以备网上报名使用,照片格式为jpg ,照片尺寸为114*156像素。
三、体检报名(5月18日上午12:00之前)
5月18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将贴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的《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陕教师[2016]4号文件修订)及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花名册以学院为单位于本周四上午12:00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东】206办公室,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填写相关信息,花名册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就业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djszg@snnu.edu.cn 。
体检安排如下:
1、体检地点:长安校区学府医院;
2、体检时间:5月23日—6月8日(端午节及周日除外)。
详情见《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体检及教师资格体检的通知》http://job.snnu.edu.cn/news/view.asp?id=39634
或 http://lifesci.snnu.edu.cn/inforshow.aspx?id=2999
四、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1、认定范围。2017年驻西安地区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
2、网上注册。6月8日-13日,组织申请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信息注册。
3、资格审查。6月10日-16日,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7号)精神,认真细致做好本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审查,严格审核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应具备的学历、专业、思想品德、普通话等级等条件,进行数据统计和名单汇总。若毕业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不一致,应说明具体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在《教师资格认定问题登记表》上统计汇总,一并报送至就业中心。
4、网上编号、制证(6月19日至26日)。
5、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前,以各学院为单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水平要求按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员普通话成绩须为二级乙等(含)以上,其中申请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
2、报送纸质材料中的各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中的导师签名、《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各项鉴定必须填写完整。
3、凡认定材料中要求贴照片的表格必须贴上本人免冠照片,所有照片必须使用同底板二寸证件照。单独报送给就业中心的一张纸质照片必须在照片后注明申请人身份证号、姓名、学号,各培养单位报送照片应以所学专业为单位按学号排序,用少量双面胶将照片集中轻贴在A4纸上。 (见附件模板)
六、工作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陕教师办〔2013〕7号文件要求,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审核和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坚决杜绝不具备条件人员获取教师资格。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由于本次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送材料必须严格符合指定要求,报送时当面审核,不符合指定要求的一律不接收。没有认定材料者,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证。望各培养单位积极配合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老师 85310466
附: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rar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