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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体检及教师资格体检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7     阅读:



各培养单位、2017届毕业生:

根据往年工作惯例,经和西安市教育局协商紧急沟通,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体检及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及地点

1.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毕业体检教师资格体检

体检地点:长安校区学府医院

体检时间:5月23日—6月8日(端午节及周日除外)

2.非师范类本科生、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除外)、博士毕业生毕业体检

体检地点:雁塔校区医院

体检时间:5月22日-27日

体检地点:长安校区学府医院

体检时间:5月22日—6月3日(端午节及周日除外)

二、体检内容

1.毕业体检内容:内科、外科、五官、抽血化验、DR胸部拍片、血压、视力、身高、体重。

2.教师资格体检内容: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7号)及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师资格体检除常规体检外,增加心电图、腹部肝脾、血糖、肝功、尿液分析检查。

三、体检费用

1.毕业体检费80元/人;

2.教师资格体检费97元/人。

四、领表、交表时间

1.毕业生毕业体检领表、交表时间:5月17日-19日以班为单位在校医院(雁塔、长安校区同时进行)统一交费、领体检表。体检结束后,毕业体检表交由各班班长,统一到校医院审查盖章,截止时间6月5日。

2.师范类教师资格体检领表、交表时间:5月21日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专人来就业中心(东206教师资格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22日以学院为单位在长安校区学府医院统一交费、领取体检安排时间号段。各班按时间号段规定的时间到学府医院领取体检表有序体检。体检结束后,教师资格体检表交由各班班长,统一交到学府医院总检处,截止时间6月9日。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教师资格体检事宜。

五、注意事项

1.上午体检需空腹,根据卫计委健康体检相关规定,为了保护体检人员,2017年我校体检已经改为胸部DR拍片,因每天胸部DR拍片人数限制,部分同学将安排下午拍片,给部分同学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2.为了保障体检工作有序进行,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校医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号前往体检

医院体检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六、联系方式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310466

校医院 联系电话:81530819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校医院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