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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籍免费师范生关于协议书签约手续的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6     阅读:


2017届陕西籍免费师范毕业生: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陕西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同时接陕西省教育厅派遣要求,凡签约陕西省内公办学校(有编制)的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需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签约陕西省内公办学校(无编制)或签约民办学校的免费师范生,需到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单独出具备案证明等材料。

目前,有部分陕西籍免费师范生已将协议书提交至学校就业中心(或学院)但未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章或出具备案证明,请以上学生尽快到就业中心(或学院)领取自己的就业协议书,之后联系用人单位并完善就业协议书签约手续。如未能及时完善就业手续将影响毕业生正常派遣。

已签约但尚未提交就业协议书的陕西籍免费师范生,请尽快完善就业协议书签约手续,上报就业信息。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