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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2月毕业研究生办理相关派遣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5     阅读:


2016年12月底毕业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下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于12月21日至12月30日到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请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将协议书于12月16日前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办理派遣手续(注:换发了新协议书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材料时需一并提供原空白协议书)

若协议书系今年6月前签订,请一并将协议书与单位出具的协议依然有效的证明材料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届时将按照协议予以派遣;否则,将按照未就业派回生源地。

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困难的学生申请档案保留的,请在12月21日-22日内提交档案保留申请(就业网下载)

需要派遣的毕业生请于12月29日-30日到就业中心处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