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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材料发放、改派办理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30     阅读:


2016届毕业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就业中心已为2016届毕业生办理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材料发放注意如下:

一、材料

1、报到证(本科、研究生)

2、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本科、研究生)

3、教师资格证(师范生类本科生、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 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在发放报到证时,需核对未就业、灵活就业及自由职业毕业生的空白协议书。

2、毕业生在领取到报到证、准入证和教师资格证时请认真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如姓名、专业、单位名称、编号、身份证号等。如有问题,请于6月30日15时——17时将问题材料交回就业中心。

3、工作单位落实在西安市城九区且入学时户口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均需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签约单位是中央驻陕、省属单位、省人才中心所属单位,统一随报到证一同发放。签约单位是西安市市属单位的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发放。

4、所有材料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并在就业中心提供的签领表上签名。请各培养单位于7月4日下午17时前将签名册和未发放完的材料交回就业中心。

5、凡在近期落实工作单位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可于7月4日起在就业网提交改派申请,并根据审批结果准时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参看《2016届毕业生改派须知》。

附件:2016届毕业生改派须知.doc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