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工作 > 就业政策 > 正文
关于核对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5     阅读:



2016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6]12号)文件要求,就业中心制定了我校2016届毕业生派遣方案。为了确保派遣信息准确无误,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全体2016届毕业生(含升学、出国出境、定向、委培、在职及未就业毕业生)

二、核对时间

2016年6月16日0时至2016年6月17日下午18时

三、核对方式

派遣信息采用网上核对方式进行,网址:http://job.snnu.edu.cn/,毕业生用本人用户名、密码登陆就业网,进入就业管理系统核对派遣信息。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见《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指南》(附件1)。

四、核对内容

本次核对主要核对以下两部分:

1、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学历、专业(即网页显示的专业方向)、培养方式、定向或委培单位、学制、师范生类别、学院、身份证号、生源所在地、个人手机、邮箱;

2、就业信息: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单位邮编、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电话、单位地址、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邮编、档案转递单位电话、户口签往地址。

每项信息都必须仔细核对,空缺信息必须补充完整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16年6月14日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制定。

(二)凡是在2016年6月14日之前填报了信息但未提交材料的毕业生,统一按照未就业派遣回生源地(升学、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除外)。未就业免费师范生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筹。

(三)单位名称和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的规则如下:

1.免费师范生“单位名称”一栏为实际签约单位,“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一栏统一按照各省区教育部门关于免费师范生的派遣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2)。

2.非师范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规则如下:
(1)升学:“单位名称”为实际升学学校,不签发报到证。
(2)出国出境:“单位名称”为出国后的学校或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3)。
(3)签订就业协议或开具接收函,且需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单位名称”与“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以所签订协议内容为准。
(4)灵活就业(自由职业或自主创业)和待就业:“单位名称”为灵活就业的单位名称或者所从事的自由职业的工作内容,“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3)。

(5)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单位名称”为签约单位(已就业)或原定向委培单位(待就业),“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统一按照原定向省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详情见附件4)。

(四)根据学校档案馆要求,我校毕业生档案将通过“EMS标准快递”的方式进行转寄,毕业生务必要准确核对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五)凡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户口签往地址”一栏统一为“户口不在师大”;凡入学时户口迁入师大的,根据公安处户籍科的要求,“户口签往地址”必须与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一致。

(六)此次核对信息以毕业生递交的就业材料为准,部分派遣信息不清楚的可与签约单位沟通。

(七)由于此次核对涉及全体毕业生,可能在部分高峰期会出现网络较慢的情况,请同学们耐心多试几次或避开高峰期。

(八)如核对过程中生源地有误,请在6月17日中午12时之前将修订生源信息的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如部分无法直接在网上修订的信息有误,请在6月17日中午12时之前将纸质版的修订申请表(附件5)交至学院


就业中心咨询电话:85310325 85310326

附件:

附件1: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指南.doc

附件2:各省区教育部门关于免费师范生的派遣要求.xls

附件3: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XLSX

附件4:2016届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毕业生派遣方案.xlsx

附件5:201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修订申请表.docx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