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根据我校与华民慈善基金会合作协议,华民慈善基金会第九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将在我校正式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的申报,现将该项目的申请受理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应届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生(按照基金会项目要求,研究生、博士生不包含在内;具体的评选标准见附件1)。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2)受到所在学校或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资助的内容
1.对入选学生分两批每人提供就业帮扶资助金3000元;
2.提供两天一晚的就业能力提高培训;
3.对部分入选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专门的强化培训。
三、申请流程
1.参加项目宣讲会。我校将于2016年4月13日晚7:00在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年剧场举办项目说明会,就业中心雒朝梁副主任将对项目申请的相关事项予以介绍,意向申请的学生均须参加此次说明会,到时将进行签到。
2.申请人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会网站(http://www.chinahuamin.org),认真阅读《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九期)申请受理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注册。
3.在项目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填写过程中,点击“下一页”或“退出”并确定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已填信息。填写完毕且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申请,并根据提示,用A4纸打印申请材料。
4.申请人在纸质材料上交学院之前,如发现所填信息有误的,可修改网上相关内容,并重新提交、打印。纸质材料一旦上交,将不能再修改网上申请材料。
5.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材料(顺序依次为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报送至所在学院学工组。
6.学院学工组对其真实性予以审核,并在规定位置盖章确认,而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送就业中心王党老师处。
7.就业中心按照基金会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材料作二次审核,审核后将统一邮寄至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部。
8.华民慈善基金会最终决定受助学生名单。
申请流程:项目宣讲—学生网上申请—按网上提示打印材料并确认—材料交各学院学工组—学工组审核材料并盖章—材料报送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初评—材料寄送华民慈善基金会。
四、申请受理期限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
各学院报送纸质材料时间:截止日期2016年5月16日下午下班前,请各学院将材料收集齐全后统一送交。
注意:申请人仅在按照华民慈善基金会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网上申请手续后,方可将申请材料打印并亲笔签名,按程序交至各学院审核盖章,各学院再统一报送至就业中心,并保证网上申请材料和书面打印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受理申请。未完成网上申请者或逾期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学院报送学生申请材料清单(无需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院系盖章);
2.项目申请书;
3.申请声明。
说明:
1.《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申请声明》的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打印签名或没有签名的视为无效申请。《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2.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每份申请材料装订顺序统一为《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请用订书针统一装订在左上角,不要使用曲别针等。申请材料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华民慈善基金会不接受项目申请人直接邮寄、递交或请他人转交的材料,各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收集,学生材料码放顺序按照《项目申请人登记表》右上角的申请编号后4位从小到大码放,统一交学校就业中心王党老师处,非学校统一邮寄的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
5.申请人的奖助证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类材料不需报送就业中心和华民慈善基金会,但申请人应自行妥善保存,华民慈善基金会将按受助对象5%的比例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查验。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评审材料指标体系规定,当分数相同时,按学生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及早提交申请。并提醒申请的学生牢记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
2.各位同学在申请过程中注意家庭经济困难档次的选择,属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请选择特困等级,请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统一选择一般困难等级。具体的困难等级,按照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评定的等级为准。
3.烈士子女仅指父母为烈士的情况,家庭成员或自身残疾的学生需有证明材料。
4.为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华民慈善基金会在接到申请后,将按照申请办法、程序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严格审核、打分及排序,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向学校提供排名前120名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请学校复查审核,最终确定100名受助学生,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真实的情况,将严格按照分数排名依次替补,最终确定扶助对象。
5.扶助对象确定后,华民慈善基金会将在网站公布申请结果,申请人可以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网站查询自己是否获得资助。为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权,申请人只能查询到本人的申请受理结果。
6.扶助对象确定后,华民慈善基金会将分两次拨付资助款,第一次每人1000元人民币,第二次每人2000元人民币。第一次拨付时间为大四第一学期;第二次拨付时间为项目中期评估之后,一般在大四第二学期。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扶助对象应按要求参加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华民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的通知为准。
8.在第一笔扶助款发放后,如发现扶助对象不符合申请条件或项目公告其他要求的情况,华民慈善基金会有权停止支付第二笔扶助款,并保留追回第一笔扶助款的权利。
9.就业能力提高培训一般安排在本年度5月份的上旬,就业信息提供将安排在下个年度的3月份,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将在就业中心网站与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适时公布。
10.因该项目涉及时间较长,请各学院指定一名项目负责老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11. 今年项目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人数不做严格限制,但原则上大三学生人数超过350的学院不超过20人,学生数少于350的不超过15人。
七、项目咨询
1.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王党:85310327
2.华民慈善基金会热线咨询电话:010-65261396
华民慈善基金会热线:申请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的工作日10:00--11:30,14:00--16:30。
附件:
1.评价指标体系.doc
2.项目申请表格预览.doc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