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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5     阅读:


各教学单位、2018届毕业生: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西安市将向在西安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每人发放就业奖励1000元,为做好我校毕业生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8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申请时限

按照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起计算,一年内可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1.支付宝实名认证:申请人登录支付宝移动客户端,进入“城市服务”——“就业奖申请”模块,进行支付宝实名授权认证;

2.个人在线申请;

3.上传资料(电子版):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4.审核:各区县及开发区对辖区内申请人信息进行后台审核。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区县或开发区进行线下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5.公示:每月1日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奖金发放:公示结束后22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放至个人支付宝账户或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五、注意事项

1.加强宣传力度。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微信、微博和QQ群等多种渠道向毕业生宣传政策,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让更多毕业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2.严格申请纪律。就业奖为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申请,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西安市人社部门将取消政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六、咨询方式

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王老师 85310327 ;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张志诚 88360286转8601、8606 。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