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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4.1招聘生物教师若干名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9     阅读: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9年4月1日8:00-18:00(报名)

招聘地点:新勇二层多功能厅(报名)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预报名

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http://zp.baoan.edu.cn网址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将对每一位预报名的考生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签名,现场报名时凭此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方法

1.考生网络预报名后,还应本人到考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参与现场报名,且仅有现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已确认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其他考点的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办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数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4:00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均必须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收原件)。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⑥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可自愿提供)。

(2)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如岗位要求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必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入围的拟聘人员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天带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签约(具体时间安排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www.baoan.gov.cn/jyj/

2.报名网站:http://zp.baoan.edu.cn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八、附件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招聘条件、体检、考察及其他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