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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社招聘编辑记者(不限专业)启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8     阅读:

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8日晚上20:00(多功能厅二宣讲)
2013年3月9日上午9:00(304教室笔试)
下午14:00(205教室面试)

一、单位简介
梅州,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全世界客家人的心灵家园,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的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的城市、2011全国最户外休闲城市。
梅州日报,是梅州市委机关报,目前拥有一报、二刊、一网及手机报,已形成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全覆盖的全媒体发展格局,正加速向集团化方向迈进。

二、招聘需求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梅州日报今年拟招聘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充实编辑记者队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新闻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8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本人简历,发送到电子邮箱: mzrbswb@163.com(梅州日报社),0753¬¬-2241564(梅州日报社)。
 (三)考试方式
梅州日报社招聘小组将于3月8日至10日赴陕西师范大学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四)待遇
(1)获聘人员取得正式学历学位后给予6个月试用期,即从2013年7月至12月的6个月中给予采访岗位试用。报到后即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00元,用于租住和伙食。
(2)获聘人员在试用期间表现合格者按月给予1500元见习补助,不合格者按月发给800元见习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正式聘用合同;如有独立采写稿件被评为当月好新闻(B稿以上)、独立设计的版面被评为当月好版面(B版以上)等突出表现的,可根据表现情况提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未能通过考核但差距不大的,个人可提出继续试用6个月,由报社决定是否继续试用。
(3)获得正式合同转为部门聘用的记者、编辑后,发给梅州日报社工作证件;部门聘用期间,完成任务后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超额奖励;未能完成任务的,只发给基本工资1500元;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任务的,自动解聘。部聘采编人员在报社工作满一年后,可在取得如下成绩之一后提出申请转为社委会聘用:①一年内,月平均分达到1500分以上;②一年内,独立或以本人为主采写的稿件12次评为B等以上;或B+等5次以上;或A等稿1次以上。③独立或以本人为主组织完成了重要题材的策划、采写,并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④经过个人努力为报社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所在部室向社委会提交申请,经报社党委研究后转为社委会聘用。
(4)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报社党委研究后可直接转为社委会聘用。
(5)受社委会聘用的记者,由报社按相关规定组织业务培训后,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正式记者证,参照在编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13823839834 (0753)2241564
联系地址:广东梅州市沿江东路梅州日报社政秘科
邮政编码:514021
电子邮件:mzrbs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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