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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15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通知安排,定于2月25日至3月26日在长安校区对我校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报名考试人员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培训,请报名考试人员按时到规定地点(文津楼210教室)参加培训。培训课表、分班情况见附件。

根据培训安排要求,培训人员听课时必须携带听课证,培训结束后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收回听课证。培训期间,就业中心将安排专人进行考勤,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
2013年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培训课表.doc

2.分班名单.xls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