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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3     阅读:

各学院、教学部、研究中心(所):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以来,我校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兵役部门认真开展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得到了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确保完成预征任务,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国征[2012]4号),现将我校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历要求:我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提前毕业的学生也可报名应征。
性别要求:以男性应届毕业生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二、优惠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将给予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照顾(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等优待政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学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入伍预征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要根据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把握政策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
2.广泛宣传,强化指导
各单位要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 ),积极组织学生上网报名,强化对学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和培训,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加强和改进。
同时要通过政策解读会、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通过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渠道,把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相关学生,把工作做到每个班级、宿舍,引导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信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3.统筹安排,落实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统筹安排,做好工作衔接。各学院、教学部要进行工作督导,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同时做好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做好预征入伍毕业生各项信息的审核,特别是强化对预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解读,确保入伍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补偿代偿。

附件:1.2012届毕业生与征入伍优惠政策具体内容.doc
2.2012届毕业生与征入伍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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