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博士后管理工作职能调整的公告(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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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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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机关机构调整的安排,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职能已由研究生院划归人事处,即日起博士后管理的相关工作均由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具体负责(办公地点暂时设在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328室)。
申报第五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人员请于8月3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联系电话:029-85310357
邮箱:jiaoshike@snnu.edu.cn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2年8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