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我校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签订的《明德奖捐赠协议》和《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校“明德学生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明德学生奖”的奖励对象是我校品学兼优的免费师范生,其评选条件详见《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附件1)。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2015年度我校共评选“明德学生奖” 330名。其中2012级70名、2013级70名、2014级70名、2015级120名。每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要求,“明德学生奖”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评选,各单位推荐名额和年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3月3日—3月8日)
申请学生个人登陆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4.71.56/xgxt,进入“学生资助”模块,根据明德奖申报要求,核实系统的筛选结果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并根据评选条件和系统筛选结果选择点击申请,填写申请理由并提交申请。
2.班级评议(3月9日—3月10日)
各班级采取民主选举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出明德奖学金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和组长。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议,并在系统中填写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通过班级评议的学生提交学院或基础教学部审核。
3.学院和基础教学部审核(3月11日—3月16日)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成立由院部主要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明德奖学金审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对各班级推荐上报的拟获奖学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审核,提出院部初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填写评审意见并于3月16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和《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送至“明德学生奖评审工作组”(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段305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5310324),将电子版的汇总表发送至邮箱:qgzxzx@snnu.edu.cn。
4.学校评审(3月17日—3月30日)
学校“明德学生奖”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基础教学部推荐的学生进行汇总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学校“明德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校评审工作领导按照差额评选办法集体讨论并确定拟获奖人选。拟获奖人员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5天。
5.材料报送(3月31日)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向明德奖管委会办公室报送拟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明德奖管委会审查并在中国文化交流基金会明德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报送材料要求
1.从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并导出《明德奖学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填表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2.提供加盖院部公章的“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一份。
3.填写《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一份(见附件5)。
4.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5.各院部从系统中完善并导出《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样表见附件6),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gzxzx@snnu.edu.cn。填表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6.待本次明德奖公示后,各院部如有连续四年获得明德奖学金的学生,请单独列表填写学生的中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专业等信息,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注重引导。“明德奖”是我校教师奖和学生奖中的重要奖项之一,对促进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和免费师范生成长成才有重要意义,相关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择优推荐。同时要“以评促学”,挖掘和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2.严格评选,确保公平。我校首次将明德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采取网络申报、审批的方式,各院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准确把握评审标准,严格执行评审程序,确保各项评审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3.规范填表,及时报送。各院部要按照工作要求,指导学生规范填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docx
2. 相关院部“明德奖学金”推荐学生名额分配表.docx
3.《明德奖学金申请表》.docx
4.“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5.《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doc
6.“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