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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生命科学学院“格物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9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制定的《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格物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格物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2010-2011级本科生及2011-2013级研究生;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及标准

2013年评选名额为40名,原则上按照本科生和研究生11的比例确定;申请人数不足40名时,以评定人数确定。

奖学金设一等和二等,其中一等奖学金10人、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30人、每人奖励1000元。

三、评选方法

此次评选原则上按照《评选办法》执行,其中该办法“三、评奖基本条件”:

1.“上一年度表现突出”是指学生20121120131031期间的表现情况。

2.所有科研成果以正式公开发表或能够在线查阅为准。

3.在科研成果个人署名时,若导师为第一、学生为第二,也可申请。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阶段。学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格物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130前将申请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相关奖项或成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交给相应年级辅导员处。

拟申请者如果具备《评选办法》中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比赛以及科研成果等多个条件,请将这些方面的所有证明材料全部提交,以便综合评审。

拟申请者请按时提交所需全部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核阶段。由院学工组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

3.评审阶段。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范围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 具体评选办法和申请表格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未尽事宜,请与评审领导小组联系。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格物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格物奖学金”》申请表.doc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